是个好日子,我发个灯(?)
瞎写一气,感觉不算虐。
纪念我被合服的江湖夜雨(???)
存在角色理解偏差及私设,ooc有,逻辑没有,慎入。
如果都能接受,那么感谢观看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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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道神侯府的方小侯爷近日得了件稀罕物。
而这人人口口相传的稀罕物此刻正被方应看捏在手里把玩——
如玉琢出的羽毛,颜色青翠欲滴,粲然流光,约有一尺长短,又轻又软,坚韧无比,遇火不燃,可再怎么说,也不过,是根羽毛罢了。
他忽地想起小姑娘出去游历,总喜欢带些孔雀翎之类的东西回来讨好他。只她不知道,他方应看何时缺过这些,可她捧着东西献宝似的给他看,仰着头看他的眼睛亮晶晶的,于是东西都不再重要,山水迢迢,只这份心意,就足够动人。
……
就像现在,小姑娘趴在他身边,想伸手去碰,又一副怕把羽毛碰碎了的模样。她身上的香气和往日不同,是一种更为幽深的,又清浅而不可捉摸的香气。女孩子眼睛明亮,唇角带着几分天真又不自知的笑,一身绿罗裙美得像梦,仰头问他:“方应看,这是什么鸟的羽毛呀?”
方应看,方应看,一个名字就能叫得他心软。
于是他挑挑眉,随手拿羽毛去搔她的脸颊,一边嘴上不饶人:“你这女人,好生狠心,出去游历了这么久,连封信都懒得给本侯爷寄,现在倒是知道回家了?”
他把回家二字咬得极重,似乎想让她回忆起,他们已经成婚的事情。这样一想,方应看更气了:“好好的侯府夫人,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,外面就这么好玩?在候府不比在外游历舒服吗?你说说你……”
说着说着他又说不下去了,唉呀,想不到他堂堂神通侯,拿个小姑娘束手无策了起来,可有什么办法呢,别说打了,骂都舍不得,可算是输了。
小姑娘左躲右躲,躲不过那根恼人的羽毛,只好笑着摇着他的手求饶:“方应看,饶了我吧,我怕痒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”
“现在跟我说怕了?我看你就没怕过,特别是从来不怕本侯爷。”
他当然知道,她不仅怕痒,还怕疼怕苦,每次喝药都要皱着鼻子,从小就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小姑娘,于是多大都是小姑娘,倒是为人处世显出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胆大来,让他又好气又好笑。
虽然嘴上不饶人,到底还是停了手,将那羽毛随手往小姑娘怀里一塞:“拿去,赏你了。”
小姑娘也不恼,笑嘻嘻地问:“真的给我呀?”
“这候府里什么东西不该是你的?”方应看回她一句,他抬眼看她,那双漂亮的眼里满是笑意,“怎么,要让我帮你回忆一下你现在候府夫人的身份吗?”
“但是这个不一样呀。”小姑娘回了一句,语气还挺认真,听得他好笑:“能有什么不一样,哪怕是御赐的,也不过是根羽毛罢了,能博我夫人一笑,足够了。”
她被说得脸红,学着他的样子那羽毛去戳他,被他按住了手,打量了半晌,才叹息似的开口:“怎么一点也不会照顾自己,你瞧瞧你,本来就是豆芽菜,现在更瘦了。”
“豆芽菜怎么了!”她又气又笑,哼了一声,扬起的眉眼里满是狡黠,“豆芽菜也是你选的,后悔也没用。”
“本侯爷自己选的,自是最好的,哪怕是豆芽菜,也是世上最好看的豆芽菜。”他悠悠地回答,又笑,“你瞧你,一定饿了,想吃什么,我叫彭尖给你买来。”
“不啦。”她被他闹得脸红彤彤的,眼神却流出几分不舍来,“方应看,我该走了。”
他其实料到了,可是这样猝不及防还是让他有几分恼,没了羽毛,他伸手去戳她的脑门:“你怎么总这么狠心,说走就走。”
“我也不想的呀。”小姑娘声音软软地回答,“可是时间要到了。”
……是啊。
于是小姑娘凑过去亲他,讨好似的笑笑:“好啦好啦,不生气嘛,你好好照顾自己,知道吗?”
她就知道他从来舍不得对她生气,可方应看犹按着她捏着羽毛的手,话说得又急又气:“这么多年了……你怎么就从来没回来看看我呢。”
悠悠生死别经年,魂魄不曾来入梦。
是啊……
都十年了,距离他的小姑娘,他明媒正娶回来的神通侯夫人,终究受那蛊毒之苦,香消玉殒,连她那常穿的衣裙都被血染得不成样子,还想冲他笑说没事,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便合了眼,再没睁开过的那天,已经十年了。
十年了,他一次都没有梦见过她。
隙中驹、石中火、梦中身。
哪怕是那样短暂的时间,都没有,从来没有。
他有时候想,这个人怎么能这么狠心,说不见就不见,于是从此以后,连个跟他说手冷,闹着同他要去吃糖水的人都没有了。
方应看忽然就睁开眼,室内那股子幽深的香气还未散尽,可是香却是已经灭了。
湖光逞新妆,幽帘入梦香。黄粱一梦,终归有尽时。
他近来确实是得了稀罕物,却不止一件,御赐的入梦香,能让人忆起前尘往事,而另外的那件——
放于枕边的那根青色羽毛,在他的注视下,颜色一点点,看似缓慢实则迅速地褪去,而从羽柄处,慢慢爬上了裂纹,而后,如玉一般地碎裂了。
“蓬山此去无多路,青鸟殷勤为探看。”方应看伸手捻着那一点碎屑,轻声念道。
不是要问这是什么鸟的羽毛吗?能让他方应看拿在手中的,自然不是什么凡鸟的羽毛,是青鸟。
他从前不信神佛,只是后来为了救她,什么都肯做了,却也没能救回来。拿这根传闻中的青鸟羽毛时也是,只是怀抱着那点渺茫的希望,若是真的呢?若是真的,能将自己带去那日月漫长的蓬莱宫中,同她见上那样一面呢。
他从前同她写过信,言及鸿雁传书,此情难寄,向来不屑,只是后来,却连这点机会也没有了。
终究是我居北海君南海,寄雁传书谢不能。
只是灯下饮酒,依稀想起那时江湖夜雨,已然是十年踪迹,无处可寻。
当时只道是寻常。
方应看闭了闭眼,只觉得梦中被她握过的手冷得让人发颤,唤了婢子给他拿件大衣来。
秋深了,该添衣了。
确实是有些冷了。
—FIN—